西嶼二崁草原.JPG 

 

 

 

1.擬定學生生活輔導辦法及生活競賽辦法。
2.
擬定學生常規獎懲辦法。
3.
處理學生偶發事件。
4.
辦理學生請假缺課事宜。
5.
常規訓練與執行。
6.
檢查學生服裝儀容。
7.
辦理交通安全事項。
8.
組訓學生上下學交通路隊。
9.
學生糾察隊的組訓及指導。
10.
教師導護安排與督導。
11.
辦理品格、人權、法治教育相關活動。
12.
春暉專案執行及評鑑事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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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blanca100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